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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招聘简章
青岛飞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经海事局主管机关资质审批,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专业从事国内外船舶管理的股份制公司。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现招聘部分新船员。经面试、培训、实习合格,办理船员工作所需的相关证件,安排上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航海事业,思想进步,无犯罪记录,政审合格,初中以上文化,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身高不低于160CM,两眼视0.8以上,无传染疾病及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体检合格。从事过海上工作(捕鱼、海军)退伍军人可优先录取。
二、培训安排
经面试合格后,安排到由交通部海事局批准的定点专业海员培训学校学习,培训时间为4个月,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并达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合格船员,办理取得船员《海员证》、《专业培训合格证》、白皮《适任证书》、《服务薄》。
三、实习安排
1、根据国家海事局规定,对培训学习合格的船员必须上船实习3-6个月,由我公司安排上船实习,实习合格,由船长船务公司及海事局和边防派出所盖章后将所有证件及相关文件资料交付公司,由公司为船员换出正本《适任证书》。
2、船员上船实习期间无基本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生活补助或奖励,船东为实习船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包吃包住。如电气焊、厨艺等技能特别优秀的,经甲方或其它船舶管理公司面试合格后,会适当发放基本工资。
四、正式船员
船员在具备正本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适任证书》、《船员服务薄》、《海员证》后,具备正式海员资格,其资格和证书国际认可。
五、船员外派
公司自开展外派远洋船员业务以来,对环球、近洋、沿海航线的集装箱船、散货船、油轮船等船种的各项岗位派遣。先后共派出了数名船员上船工作,派遣船员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赢得了广大船东雇主的赞誉。培训、实习合格的船员由我公司会尽快安排正式上岗。
六、船员管理
公司为船东提供各类合格训练有素的船员。根据国家海事局对轮船船员《培训上岗》的规定,以及航海事业的日趋发展,公司长年招聘培训乙类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经培训合格后,为其办理有关证件,并及时安排船员上船工作。公司对派遣船员的登记、培训、办证、实习、外派等一切事务实行一条龙服务,节约船员的上班时间,确保船员的切身利益。
七、工资、福利待遇、人身保险
培训、实习合格的船员,正式上岗后,月收入400美元左右,奖金另计,年收入约4—7万人民币左右。以后根据自身能力晋升职务,年收入约4—30万人民币。船东雇主为船员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5—20万,船员享受规定的劳保福利待遇,雇主负责食宿。
八、劳动合同
1、船东(雇主)、青岛飞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船员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书》。
2、船员根据自身条件可与船务公司签订3—5年管理合同,合同签订后,船员必需将所有的海员证件存放于公司,由公司统一备案管理。在管理期间,船员必需服从公司分配,听从公司调遣。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合同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3、船员在派遣合同期间需向船舶管理公司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具体管理费以协议为准。
九、所需费用
1、凡录取人员一次性交纳费用28000元人民币(此费用包括在校期间培训培训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办证费(包括《专业培训合格证书》、《适任证书》、《船员服务薄》、《海员证》),船务公司服务费及委托组织招聘单位服务费。
2、求职人员(船员)出国或培训、实习、上岗前的国内交通费、食宿费、护照费、教材费、出国体检费、照相费和面试体检费等自理。
十、船员职业优势
任职时间长,收入高,可终身就业,职业发展机会多。
十一、报名费、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持本人两寸证件照20张,身份证复印件3份,毕业证原件,身体健康证明。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3663583
82826989
83681815
传
真:0532—82811170
手
机:(0)13656425818
联
系
人:吕小姐
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114号金环大厦B座1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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